实收资本印花税的申报流程包括准备申报材料并登录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选择应税项目、填写计税金额和税率计算税额,提交申报表前核对信息无误,然后进行税款缴纳,最后打印申报回执单并保存相关材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证券交易等。征税对象是在境内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税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凭证有所不同。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和证券交易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一. 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1. 应税合同
(1)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如果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即增值税税款包括在合同所列金额中,就以应税合同所列的金额(含税价)为计税依据。
2. 产权转移书据
2024年,中国A股市场的印花税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05%,即万分之五。这一税率适用于股票卖出交易,而买入交易则不征收印花税。也就是说,由卖方在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的0.05%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 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2.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书据,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
3. 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
5. 证券交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3.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4.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租赁合同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某些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
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贴花。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的。
印花税的计税金额的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股票市场的印花税的费用是固定的,都是0.1%。印花税是单向收取,卖的时候才收取,即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例如:卖出的股票单手价格是10块,你卖出100手,也就是1000块,那么根据股票印花税公式,你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就是10*100*0.1%=1块钱。
股票市场的印花税的费用是固定的,都是0.1%。印花税是单向收取,卖的时候才收取,即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例如:卖出的股票单手价格是10块,你卖出100手,也就是1000块,那么根据股票印花税公式,你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就是10*100*0.1%=1块钱。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前提条件: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提供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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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税务师《税法一》
国内学者,教授,1985年起从事税收教学和研究,有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维度实战经历。
彭婷税务师《税法一》、 《税法二》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年会计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
小燕税务师《税法一》
多年财税教学行业经验,精通理论知识,深谙财税考试命题规律,多年专业辅导书编辑策划经验,熟悉学员学习历程和心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