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月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
1.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包括《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
(1)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合同。
(2)购销合同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的购销合同计税依据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
(1)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合同。
(2)购销合同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一般纳税人的印花税计算公式:
(1)合同
应税合同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2)产权转移书据
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2.应纳税额=价款×0.5‰
(3)营业账簿
不需要交印花税。会计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会计凭证的实质性意义:
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根据。
审核会计凭证,可以更有效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使经济业务合理合法。
纳税地点: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印花税是一种对凭证、书据、合同、权利许可证书以及账簿等文件征收的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
以下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新成立单位,要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交纳印花税。以后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时,按增资额计算交纳印花税。实收资本在不增资的情况下的印花税不是每年都要交的。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主体: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纳税主体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具体表现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内容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法的效力层次规则: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包括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等)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