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居间业务涉及千万级金额时,居间人面临的不仅是 “如何安全收款” 的问题,更有委托方提出的 “开具 6% 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硬性要求 —— 这一需求直接将传统的 “自然人代开”“个体工商户” 等方案排除在外,毕竟这类主体最多只能开具 1% 的增值税普票或专票,无法满足 6% 的专票要求。
上千万的居间费用,通常会要求居间人提供6%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居间服务属于 “现代服务 - 商务辅助服务 - 经纪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此类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
千万级的居间费,为了满足6%专票的需求,注册有限公司,高额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叠加,总税负可能突破 40%,让 “赚得多、拿得少” 成为现实。
不过,通过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有限公司,享受税收园区优惠政策,居间人不仅能合规开具 6%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合理合规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园区内的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税率0.3%,增值税6%正常缴纳,满足委托服要求6个点专票的进项抵扣需求,还没有分红个税的压力,综合税负6.3%完税,年开票额5000万以内。
注意:享受政策的前提一定是业务真实性与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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