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本公司股票目前交易价格高于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重要提示:
2、本公司已向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东派发收购请求权,本次共计派发22,098份收购请求权。
4、本次海联讯股票参考股价与收购请求权约定价格溢价比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本公司将采用手工申报方式实施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手工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四、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6、本公告仅对本公司股东收购请求权派发具体安排及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海联讯/本公司 指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汽轮 指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资本 指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本次交易 指 海联讯向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的交易行为
换股 指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股东将所持杭汽轮股票按换股比例换成海联讯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的行为
异议股东 指 在参加海联讯为表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召开的股东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海联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海联讯的股东
收购请求权 指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海联讯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行使该权利的海联讯异议股东可以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海联讯股票
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指 杭州资本,本次交易由杭州资本向海联讯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指 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在该日受让海联讯异议股东用于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并向该部分海联讯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有权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
对于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海联讯股份,将由杭州资本向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杭州资本受让相应股份。
三、收购请求权的基本条款
(一)收购请求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4001
简称:海联HLP1
(二)收购请求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300277
标的证券简称:海联讯
(三)收购请求权的派发方式
1、收购请求权将以异议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异议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本公司股票,则收购请求权的派发以本次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有的收购请求权数量。
(四)收购请求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海联讯异议股东所持每1股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股份将获派1份收购请求权。本次共计派发22,098份收购请求权。
(五)收购请求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六)收购请求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1:1,即收购请求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出售1股本公司A股股份。
(七)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
海联讯A股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9.35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的规定,按照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海联讯股票收盘价计算的收购请求权参考价值为0.001元。
(八)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方式
采用手工申报的方式。
(九)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期间
(十)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收购请求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收购请求权将予以注销。
四、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方式
(一)行权确认
1、收购请求权手工申报期间,拟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应当填写并签署《投资者手工申报行权确认书》(见附件一)。
境外投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如同时提供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3、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收购请求权。
2、在申报收购请求权行权前,有权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收购请求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如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的持有人拟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应于申报前解除冻结或质押。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收购请求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收购请求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标的股票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收购请求权派发),在收购请求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收购请求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6、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7、收购请求权将以申报主体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如果收购请求权申报主体在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至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可能导致异议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四)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行权成功后,将计减有权股东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收购请求权权利和本公司股份;合格申报的收购请求权所涉及的股份划拨过户至杭州资本名下后3个工作日内,杭州资本将按照每一份收购请求权9.35元的价格向相关有权股东所指定的账号支付现金并同时代扣股票划拨过户所产生的相应税费。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收购请求权将予以注销。
(六)费用
有权股东通过手工方式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或撤回收购请求权行使申报所产生任何费用自行承担。因行使收购请求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无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协商解决。
五、提供收购请求权的第三方及其履约能力
本次海联讯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为杭州资本。杭州资本是杭州市第一家市级国有独资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注册资金100亿元。杭州资本资信状况良好,融资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
日期 事项
虽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为有权股东提供了收购请求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股东必须接受本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相应申报股份,有权股东可以选择按本公告中的价格将相应股份转让给杭州资本,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翔、郑雪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6号高新工业村R2-B座301
传真:0755-26972818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资者手工申报行权确认书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
本人/本公司
,深市证券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
)系海联讯股东。在海联讯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杭汽轮事宜中,本人/本公司作为吸并方海联讯股东获得了合计
股东收购请求权(权利代码:034001,权利名称:海联HLP1)。
根据贵公司发布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派发公告》,本人/本公司申请行使托管在托管单元(托管单元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