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非从业人员有偿荐股属于违法行为,那无偿荐股是否违法?记者了解到,普通投资者基于个人经验在非公开场合交流投资观点,若不涉及系统性分析、未收取费用且无操纵市场意图,通常不被认定为违法。
非从业人员有偿荐股被罚
重庆证监局最新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个人陈勇因有偿提供股票投资建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案例再次将非从业人员非法有偿荐股问题推向公众视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而陈勇的案例正是触碰了这一红线。调查显示,其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他人提供股票买卖建议并收取费用,构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重庆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对“证券投资咨询”的界定极为严格。根据《暂行办法》第二条,无论是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还是通过讲座、文章、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分析预测,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有偿服务”,均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即便未以“专业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无资质的个人通过任何形式的有偿荐股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
图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这五类无资质有偿荐股行为较为隐蔽
记者广泛了解发现,非从业人员通过提供投资咨询建议间接牟利的行为,往往较为隐蔽,且具有危害性,常见以下五种形式:
其三,操纵股价获利。更为恶劣的是,一些非法荐股者可能会与市场操纵团伙勾结,通过“先建仓、后推荐”的方式牟取暴利。具体而言,他们提前低价买入某只股票,随后通过多个渠道散布利好消息,吸引散户跟风买入推高股价,待价格达到高位后迅速抛售。跟风投资者往往成为“接盘侠”,蒙受巨额损失。
其四,会员费“收割”套路。部分非法荐股者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策略:初期以免费荐股博取信任,随后以“内部消息”“VIP服务”为名,诱导投资者缴纳高额会员费。
其五,骗取信任后实施诈骗。一些无资质非法荐股通过长期的荐股行为获取投资者信任,然后以“投资新项目”“资金周转”“代为理财”等理由,直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或者诱导投资者参与其他非法的投资项目,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可以发现,这五种行为未直接通过提供股票投资建议获利,而是通过间接方式获取利益,较为隐蔽,难以发现,同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在特定的小范围内,普通投资者之间基于个人投资经验和研究,偶尔、随机地交流一些股票信息和观点,没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预测或建议,也未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通常不被认定为违规行为。例如,在家庭聚会中,个人向亲属简单分享自己对某只股票的看法,但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推荐,也未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一般是合法合规的。
但如果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多人提供较为专业的投资建议,或形成了类似专业投资咨询服务的效果,影响到证券市场秩序,即使无偿,也可能被认定为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