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18-09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连续10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4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产品的主要内容产品名称:加鑫宝(28天期)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2、在报价回购交易中,招商证券既是投资者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又接受投资者委托代为办理有关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存在由此带来的利益冲突风险。
3、报价回购交易中,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均可能出现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T+1 日(T 为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T+2 日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T+2 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报价回购交易全部质押物设定的质权由招商证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交收的客户共同享有,客
户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物品种,客户不得单独就质押物主张行使质权。当证券公司违约时,全体质权人可以共同行使质权。质押物处置所得由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5、招商证券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终止后,将首先由招商证券根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的约定对质押券进行处置,并由其将处置所得与担保资金之和按债权比例优先向客户公平清偿。仅当招商证券怠于、不当或无法处置时,将由招商证券依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委托进行质押券处置的机构对质押券进行处置。
6、招商证券与投资者已在《客户协议》中明确约定质押物选择与担保价值计算的依据,由此带来的损失或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报价回购的收益由招商证券公布,投资者初始委托申报成功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该收益。投资者已知悉并完全理解,该收益属于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收益率,与其他市场利率可能存在偏差。
8、若市场发生变化,已达成的收益不会进行相应调整,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取更高收益的风险。
9、报价回购发生巨额不再续做或巨额提前购回时,招商证券有权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拒绝不再续做或提前购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
10、投资者在报价回购交易中面临信用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商证券原因导致证券或资金划付失败,因质押物价值波动、折算率调整、司法冻结或扣划等导致质押物不能足额担保所有报价回购债务,以及招商证券被暂停或终止报价回购权限、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
11、投资者在报价回购交易中面临操作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招商证券原因交易不能按期达成、因通讯失效而不能及时送达相关信息,以及因客户原因没有及时了解相关通知信息等。
12、在报价回购交易过程中,可能因为招商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客户的利益受到影响。
13、投资者妥善保管资金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的安全,如投资者将证券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或因客户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泄漏,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14、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招商证券将以《客户协议》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其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招商证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知晓有关通知内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5、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投资者联系方式发生变
16、投资者提交报价回购委托后,不得申请撤销该委托,客户如因操作失误导致提交委托,无法通过撤单方式取消,可能会影响客户的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
17、招商证券有权根据其业务制度规定对投资者的业务资质进行持续性审查,当投资者不符合业务资质时,招商证券有权终止投资者报价回购业务资格。
19、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如果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认购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金额为171,500.2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公告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金额为18,000万人民币(含本次公告6,000万元人民币)。尚未到期金额22,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公告6,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9.21%。
七、报备文件1、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深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客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