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收取标准只能

居间费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居间费不得超过5%,否则将触及法律红线。”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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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在法律法规层面,对于居间费的收取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因此,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理的居间费,且该费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合法的。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建议双方约定居间费控制在2-5%以内呢?

主要原因是具体到税务上,则居间费的扣除是有限额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

而居间费,也是佣金手续费的一种形式。所以,超过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举个例子,让大家更能直观理解这一规定:

假设小张与粮饷社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协议中约定小张为粮饷社提供居间服务,协助完成一项业务交易,涉及金额总计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粮饷社应支付给小张交易金额10%的居间服务费用,即10万元。

此时,粮饷社是可以按照约定支付小张10万元居间费用的,只不过在税务处理上要做好账务区分!

从税务处理角度来看,只有5万元(即100万元交易金额的5%)可以作为合法的税前扣除项目,用于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数;剩余的5万元则不能作为成本抵扣,需要调增纳税。

这样,各位居间人能理解了吗?所以呀,建议企业在设计居间服务协议及支付居间费用时,充分考虑税法对佣金及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以避免因超额支付而导致的额外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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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涉及的税务处理!

居间费收取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不过无论是何种方式,妥善处理税务问题是确保走账安全的关键。

目前大多数居间人都是以个人身份收取,如果是个人方,由于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开票时需要按照20%-40%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上1%增值税和0.06%附加税,综合税负高达40%。

这样不管是对于居间人还是企业端来说,这都是个不小的税收负担,怎么办呢?

粮饷社针对不同的情况,给大家梳理了应对方案,具体如下:

1、居间费的特点:需要支付居间费的个人比较少,业务合作关系比较稳定,支付的居间费金额比较高。

(1)采用园区自然人代开的方式

个人可以通过有税收优惠政策园区代开发票给到企业,通过园区个税可以按经营所得核定纳税,综合税负3%以内。

而且通过这些税收园区进行代开,还不需要本人到场,园区工作人员可以代替个人凭借合同、流水等资料去税务机关代开。一票一完税,出票时即会完成所有税费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2)采用园区注册个体户的方式

相对比较大额的居间费用,可以在园区注册一个个体户给企业开票。园区注册个体户一样有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政策和小规模企业一样,综合税负不超过3%。

2、居间费特点:参与的人很多,每个人的金额差异很大,多数个人的居间费用收入比较低,在几十元到几百元每个月,少量个人的佣金比较高,达到每月千元甚至万元,每个月能够获得佣金的人数不同,变化比较大。

可以通过灵活用工结算平台:

这种模式下一般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平台签署服务协议,由灵活用工平台向公司提供服务,灵活用工平台向个人支付佣金报酬,灵活用工平台向个人支付佣金,给企业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给个人完税。

THE END
0.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针对佣金和手续费支出所规定的税前扣除上限。这个比例有助于企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降低税收成本。在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型中,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保险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当年jvzquC41ecjgq{jz0eun1‚tpiloo1::;:8>/j}rn
1.佣金比例是否适用外资企业?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其他企业佣金支出扣除比例为5%.请问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该条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jvzquC41yy}/uqzk70io1jwvkerf1A8172:927mv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