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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一些已经付款的业务对应的发票要往回追一追了。有些业务的提供方是个人,那么就需要个人到税局去代开发票。代开发票都要交哪些税?怎么算?我们今天就来举个例子说说。
另外,我这所谓劳务费发票并不一定指票面上就写的是“劳务费”,泛指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和服务的,比如咨询、涉及、安装、演出等,这些发票票面上都不一定打的是劳务费而是各自具体名称,我们在这统称其为劳务费。除了劳务,个人去税局代开的还有租赁、销售资产等业务的发票,交的税是不一样的,不要盲目“举一反三”。
例:程学喆以个人名义为甲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一次性收取咨询费5000元。由甲公司为其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扣缴相应税款。请问,都需要缴纳哪些税?各为对少?甲公司需实际付给程学喆多少钱?
首先税种我们先要确定下,该业务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此三项以下简称“附加税”。假设当地这三项税/费率分别为7%、3%、2%)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5000为含税价,因为程学喆是其他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做税务登记,单次销售额已经过500,所以不享受免税。程学喆个人适用小规模征收率1%(今年疫情优惠征收率为1%,不过即将到期。正常是按3%计算),则其咨询服务的销售额为5000÷(1+1%)=4950.5元。应纳增值税额为4950.5×1%=49.5元。
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这笔业务个税税目归属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目前各地税局征管逐渐统一,在开票时税局不再当场征收,而是由支付方作为代扣代缴方回去自行申报缴纳。有些局还会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标注“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等字样。 那个税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时怎么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如下: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5000元预扣率是20%这一档。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 收入额=收入-减除费用 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现在一些亲问的问题是这个“收入”含不含增值税?
我个人的答案是不含增值税。
首先,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之后各补丁文件对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并无明确规定(财税[2018]164号中对“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不含增值税”加以明确,但其他劳务所得并未明确)。
我说不含税的理由是,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对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种“直接税”的计算来说其收入都不应当包含。从税理上来说就不应当包含,所以也没有必要单独明确,就像企业所得税中没有单独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一样。不过就像上面说的,在一些文件中又单独明确了某些个税的税目所对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这就使没有单独明确的税目显得有些突出。未来文件能说下就更好了(不过出这文件单说估计会纠结...就像出文件说1+1=2一样)。不过,即使没有文件,价外税不做收入这个观点,各税务局也会认同。
那么“附加税”能否在代扣代缴申报时扣除呢?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能扣除。
首先还是因为并无政策规定说劳务报酬所得时可以扣除(财税[2018]164号中还是只对“特殊”劳务报酬有规定:“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上面预扣预缴计算里也说了,扣减项只有“减除费用”,而且该减除费用是按规定计算出的,并没有“相关税费”或“等”字样,因此不好擅自增加其扣除范围。因此附加税不得扣除。
不过有些亲可能感觉我上面对“增值税”和“附加税”扣除的观点看似有些“精神分裂”:毕竟二者都是税法没有明确可以扣除的,而且附加税不能扣又会导致“重复征税”,那为什么增值税“能扣”而附加不能扣呢?
根源还是在税种属性上,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跟附加税乃至之前的营业税性质不同。也就是说增值税在确定“收入”前就已经排除掉了,都轮不到扣除阶段,没必要再单独说明“扣除增值税”。但从政策法规的角度,现在个税文件明确可扣减增值税的往往都是未修法之前明确可扣营业税的,所以实际是一种传承,而非对增值税的特殊对待,那就意味着总局的思路并无变化。那么这个“没变化”是因为所得税司的各位老师认为就不应该扣增值税还是忽略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这个就是未知了。所以上面我也说了,关于增值税和附加扣除的问题是个人观点,一些地方的税务局例如北京、深圳的观点也是类似的~不过还是希望后期能有文件明确。
好啦,那么按“计算个税时收入不含增值税,但不扣附加税”的观点来申报的话:个人所得税=[4950.5-(4950.5×20%)]×20%=792.08元
无论怎么算,增值税、附加税和个税的纳税人都是程学喆,所以这些钱都由他来出。那么甲公司实际支付给程学喆的金额应该是5000-49.5-2.97-792.08=4155.45元
当然,这700多的个人所得税很有可能在第二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退给程学喆,具体退不退、退多少就要看程学喆全年的综合所得数了。这个可以在给钱时提示下,免得人家还以为你少给钱了~
要 点 山东省税务局也发文了,自然人到大厅代开劳务费发票,大厅不再征收个税! 提 醒 1.自然人到大厅代开劳务费发票,大厅不再征收个税!并不是就不需要缴纳个税了,需要支付方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的,自然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于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公告 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山东省(不含青岛)范围内自然人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
在 [链接] 【闲言“税”语】说说存货的“暂估” 那篇文章的留言中还是不少亲在纠结“没收到发票怎么做账”的问题。“做账必须要发票”是个误区,那么会计相关法规对此究竟如何规定的?未取得发票的话替代凭证取药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做账是否必须取得发票?”这个问题本身就很模糊。 所谓“做账”、“上账”指的就是将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处理反映出来。 现实中企业的经济事项业务多了,而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和发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能开发票的也仅限制在增值税应税行为上(也包含部分可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业务),所以并不能覆盖企业所有经纪业务事项,例如发工资、借款还款等这些都不属于开发票
本文讨论了采暖费报销的相关问题,包括企业是否必须报销、报销后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发票及发票名头、采暖费补贴是否计入社保基数及是否交个税等。指出报销采暖费非强制,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发票名头可为个人或单位,具体视当地规定。采暖费补贴不计入社保基数,个税问题则因地而异,部分省份明确符合条件的不交个税。
最近财税政策这方面有点安静,年末有些快到期的政策也暂时没什么消息,难不成都等十四五规划大方向呢? 没新政咱就还是聊点老知识点。今天这个话题源于一位会员的提问,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下~ 原问题如下: 老师,这种机票能否计算抵扣增值税? [图片]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总结下在[链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中可能涉及抵扣增值税的“机票”类原始凭证有几种。 (本文只说机票类,不涉及铁路运输、网约车、长途客车、轮渡等其他客运票据) 梳理一下一共有三种,分别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和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第一种,航空公司对机票开
从一般人的常理思维来说,到行政执法部分办事采用虚假欺骗的办法是不敢的,除非是胆大妄为的人。但在现实中偏偏就有人信奉这样的话:“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在虚开[链接]发票 领[链接]域 也确实存在这样的“强悍”事。近期,某地一审判决一起虚开普通发票案件,就是涉及到以个人名义到税局代开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普通发票,用虚开的发票从单位套取资金,用于个人使用。 该案例指控10起虚开发票事件中,居然有4起是到税局代开发票,这一方面说明了作案人的胆[链接]大和 狡猾,也说明了代开发票环节隐藏的[链接]风险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除了确实属于内外勾结外,正常程序下,税局代开发票时对代开人员提供的代开
这个话题上周末直播时提了一下,2017年初也写过相关文章,不过每年年初甚至年中还是会有类似的问题,加之这几年也出了些新政策,因此今天就再聊聊这个话题吧~ 先说一下标题里这个“往年业务的发票”,不仅指开票时间是“往年”,而是指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业务发生的时间。发票开具的时间并不是业务归属期判定的唯一标准,仅能做个参考,也就是说2020年的业务以2021年或者2019年的发票做原始凭证也是可以的。不过2019、2021年开的票你要入到2020年账里,除了发票还得准备点其他材料和理由来说服对此有异议的人~ 先带入个简单例子,类似费用情况可以举一反三: 例如A公司,在2020年12月请杉盛咨询公司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