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产业周报“前海金融条”发布!助力深港金融互通创业投资前海合作区

1、深圳出让0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0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10宗,新增公告7宗。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10宗,新增公告8宗,合计供应66.5万㎡产业用地,165万㎡计容建筑面积产业空间。

政策规划:

1、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新政支持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推动超百个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应用。

2、深圳:前海发布深港知识产权16条措施,协同打造深港知识产权高地。

3、深圳:前海发布30条金融改革措施,2025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通。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0个、规划公告1个、实施主体公示1个。

2、东莞市工改工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1个。

3、惠州市无。

行业动态:

1、深圳:“政校企行”四方联动赋能,深圳锂电产业学院揭牌成立。

2、深圳:2023年宝安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

3、东莞:2023年力争工业投资1250亿元以上。

4、惠州:惠东61宗项目集中签约动工投产,预计年产值超800亿元。

产业金融:

深圳,落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首批试点业务,累计授信额度超42亿元。本期(0220-0226)投资、上市和并购共94起事件,涉及总金额150.16亿人民币。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汽车。

01

土地市场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10宗,新增公告8宗,合计供应66.5万㎡产业用地,165万㎡计容建筑面积产业空间。其中:

1、深圳出让0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0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10宗,新增公告7宗。

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出让地块1:惠州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2﹞92-1号、92-2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

用地面积:213,705㎡

容积率:2.0

建筑面积:427,410㎡

成交价:1.28亿元

地面价:40万元/亩

准入产业: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85万元/亩;年产值/营收≥44.5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88万元/亩;年税收≥2.67亿元,地均年税收≥83万元/亩

竞得人:大金空调(惠州)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2:惠州惠城区JD131-13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面积:38,327㎡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95,817㎡

成交价:4,020万元

地面价:70万元/亩

准入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84万元/亩;年产值/营收≥6.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8万元/亩;年税收≥0.35亿元,地均年税收≥6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德钢智能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3:惠州仲恺高新区ZKD-006-38-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146㎡

容积率:3.5

建筑面积:4,011㎡

成交价:130万元

地面价:76万元/亩

准入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2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惠州仲恺高新区ZKA-090-02-01-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9,082㎡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72,705㎡

成交价:3,023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准入产业: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锂/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88万元/亩;年产值/营收≥7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605万元/亩;年税收≥0.91亿元,地均年税收≥208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惠州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2﹞103号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7,267㎡

容积率:2.0

建筑面积:54,534㎡

成交价:2,497万元

地面价:61万元/亩

准入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49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1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269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九优粮油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6:惠州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3﹞13号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248㎡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3,120㎡

成交价:83万元

地面价:44万元/亩

准入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28万元/亩;年产值/营收≥0.1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01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7:惠州仲恺高新区惠仲土(用地)挂[2023]006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6,406㎡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66,015㎡

成交价:2,731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准入产业:智能移动终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和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78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3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3,282万元/亩;年税收≥0.3亿元,地均年税收≥76万元/亩

竞得人:完美显示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8:惠州仲恺高新区惠仲土(用地)挂[2023]007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42,009㎡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105,023㎡

成交价:4,373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准入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113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0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4,761万元/亩;年税收≥0.9亿元,地均年税收≥143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昊昌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9:惠州仲恺高新区惠仲土(用地)挂[2023]008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6,390㎡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65,975㎡

成交价:2,759万元

地面价:70万元/亩

准入产业: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33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3,031万元/亩;年税收≥0.38亿元,地均年税收≥96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汇能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10:惠州仲恺高新区惠仲土(用地)挂[2023]009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1,741㎡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54,353㎡

地面价:70万元/亩

成交价:2,288万元

准入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2,453万元/亩;年税收≥0.24亿元,地均年税收≥74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中科信泰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02

政策规划

1、工信部等七部门:支持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推动超百个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应用。

2月23日,工信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带动和规模应用成效明显,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在行业应用深化方面,推动100个以上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应用,培育一批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深化智能检测装备在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等8个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产业体系初步构建方面,将建成从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专用软件到装备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培育30家以上智能检测装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10个以上产业领军创新团队。

《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主要内容: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带动和规模应用成效明显,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

——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体系初步建成,突破50种以上智能检测装备、核心零部件和专用软件,部分高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攻克一批智能检测基础共性技术。

——行业应用显著深化。推动100个以上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应用,培育一批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深化智能检测装备在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8个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建成从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专用软件到装备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以及涵盖标准、检测、人才等在内的产业体系。培育30家以上智能检测装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10个以上产业领军创新团队,用户敢用愿用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基础创新工程实施产业基础创新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政产学研用协同的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机构,加强智能检测理论方法、先进检测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突破一批关键核心零部件和专用软件,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建立健全创新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智能检测装备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等研发创新载体,加强前沿和共性技术研发。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作用,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开展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开发。

2.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积极跟踪国内外智能检测装备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新型量值传递溯源、超常测试技术等智能检测理论方法和共性技术。加强与重点领域用户需求对接,开发适配制造工艺的专用检测技术。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和水平。

3.加快补齐产业基础短板。系统梳理智能检测装备关键短板,引导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专用软件企业与整机企业有机结合,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大力推进优质基础产品市场应用,促进形成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的智能检测装备产业链新格局

(二)供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供给能力提升工程,面向国计民生和国防建设重点领域,围绕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方面智能检测迫切需求,突破发展一批前沿智能检测装备,升级换代一批通用智能检测装备,研制一批专用智能检测装备,改造升级一批在役检测装备,提升智能检测装备供给能力。

1.攻克一批前沿智能检测装备。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量子信息、虚拟检测、生命健康、脑科学、空天科技等基础核心和前沿科技领域,加强基础理论、新型制造工艺与原创性检测技术融合创新,攻克发展一批前沿智能检测装备。

2.发展一批通用智能检测装备。针对制造业化学成分分析、性能测试、几何量测量、可靠性评价等通用检测需求,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通过成果6熟化、试验验证、迭代进阶、小试中试等工程化攻关,升级换代一批应用面广的通用智能检测装备。

3.研制一批专用智能检测装备。围绕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行业专用检测需求,支持用户牵头,产学研用跨学科、跨领域攻关,开展基于数字模型的正向设计,融合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研制开发一批专用智能检测装备。加强新材料、生物制造等新兴领域专用检测装备研制。

4.改造升级一批在役检测装备。面向传统制造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通过嵌入传感器、控制器、通信模组等智能部件或装置,改造一批生产线在役检测装备,促进制造装备与检验测试装备互联互通,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支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

(三)技术装备推广工程实施技术装备推广工程,加强技术试验验证和工程化攻关,促进智能检测装备技术熟化和性能迭代提升。开展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及普及推广行动,推动智能检测装备在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行业应用示范和规模化推广。

1.加强技术试验验证。鼓励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搭建基于实际制造场景的智能检测装备试验验证平台,探索构建虚实结合的试验验证系统。开展性能、可靠性、安全以及用户工艺适配性等试验验证,完善制造工艺与检测技术相结合的各类数据库,促进智能检测装备迭代提升和优化升级。

2.开展应用示范推广。制定智能检测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组织开展产需对接,宣传优秀装备应用案例。面向重点领域制造过程关键环节检测需求,示范推广智能检测装备优秀应用场景。面向智能工厂成组连线需求,打造一批智能检测系统解决方案,建设智能检测装备应用示范工厂。

3.营造普及应用氛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系统集成商作用,普及应用技术成熟的智能检测装备。组建智能检测装备产业联盟,开展技术交流、行业监测、供需对接等活动。完善创新产品应用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对智能检测装备的支持力度。

(四)产业生态优化工程实施产业生态优化工程,从优质企业培育、急需标准研制、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安全共享、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加大力度完善智能检测装备发展生态,营造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保障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培育优质企业。引导智能检测装备企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检测技术研究、装备开发和集成应用服务。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链”全面融通。

2.加强标准研制。面向重点行业需求,研制一批检测技术、方法等基础标准,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功能、性能、安全、可靠性以及零部件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发智能检测装备、制造装备、软件系统等互联互通标准。积极参与智能检测装备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3.完善产业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建设一批智能检测装备计量测试中心,加大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的研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推动智能检测装备产业集聚发展。

4.推进数据安全共享。加强智能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与挖掘,鼓励基础和共性检测数据安全共享,提升数据资源的价值。加强产业基础数据支撑,整合智能检测各类数据资源,构建智能检测数据体系及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智能检测大数据体系。开展国内外智能检测装备数据对比与性能评价等,提升智能检测装备研制与应用验证水平。

5.强化人才培养。引导普通本科院校、职业学校加强精密仪器、测量控制、机械电子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优化智能检测相关课程设置,培养新型高端专业人才。鼓励产学研用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培养掌握用户工艺和检测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打造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创新团队。鼓励装备企业和专业机构开展智能检测技术培训。支持企业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和青年人才,为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深圳:前海发布深港知识产权16条措施,协同打造深港知识产权高地。

2月23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正式发布实施。《十六条措施》包括四个方面16条举措,重点聚焦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支持香港知识产权在前海转化运用,打造知识产权跨境服务体系,共建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提到将鼓励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对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且投资于前海香港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总投资70%的,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可通过合伙或参股方式参与基金设立。

1.建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机制。前海管理局联同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与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海关、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成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和项目合作制度,推进深港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交流研讨、宣传教育、运营转化和知识产权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4.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合作机制。支持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与香港相关仲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吸纳香港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员,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仲裁保护优势,拓宽知识产权仲裁案件受理范围,提升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仲裁保护意识。

5.支持设立技术转移中心。鼓励龙头企业与香港高校及研发中心在前海联合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境外先进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国际创新人才团队培育、重点产业技术交流合作等工作,对上一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前海技术转移中心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前海管理局事先同意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支持。

6.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前海企业与香港高校、研发中心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合作,对符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机构,予以全年不超过50万元支持。

7.支持知识产权赛事获奖项目转化。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赛事三等奖及以上的香港团队,在前海新注册设立企业开展获奖项目产业转化,予以注册企业一次性10万元落地奖励。

8.鼓励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对港澳及国外投资机构在前海依法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予以支持,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落户奖励、机构集聚扶持、办公用房补贴、经营团队扶持等支持;对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且投资于前海香港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总投资70%的,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可通过合伙或参股方式参与基金设立。

9. 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通过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质押获得融资或依托知识产权参与资本市场证券化项目获得融资的前海港资企业,按上一年度实际综合融资成本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11.加快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支持香港及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前海,对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机构,予以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的落户支持。

12. 支持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按市场化方式汇聚深港两地知识产权资源,打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国际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和转移孵化平台、国际贸易和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基地。支持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按照在香港实际运营费用的30%对中心予以支持,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13.开展知识产权数字化服务。支持前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利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香港企业和香港居民提供知识产权存证、监测、取证等服务,对按其提供上述服务所获得收入的3%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4.鼓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及转化应用。支持前海港资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途径开展高价值专利国际布局,并积极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每件(以认定的备案产品项计)予以2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

15.鼓励香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执业。对在前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满2年的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5万元奖励。

16.支持举办深港知识产权活动。支持在前海举办知识产权国际性展会、交易博览会、论坛等大型活动,事前经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前海管理局共同同意支持的,可按审计后活动实际费用的30%对主办单位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鼓励前海企业参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举办的知识产权展会活动,对企业参展实际费用按1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万元支持。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政府联合《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该意见围绕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发布30条措施。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

二、深化深港金融合作,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民生服务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扩大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II类、III类银行账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在前海合作区加强线上业务创新,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

(二)便利香港居民信用融资。在征得香港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商业银行依法共享其香港母行掌握的同一香港居民信用状况,为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区生活和就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深圳市地方征信平台,探索深港跨境征信合作。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前海合作区和香港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商业银行、港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探索深港市场化企业征信机构依法开展跨境交流合作,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前海合作区和香港的银行通过企业征信机构获取双方客户的企业征信信息,促进两地跨境企业贷款业务发展。

(三)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支持港企港人在前海合作区创新创业。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

(四)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鼓励前海合作区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港籍从业人员比例,扩大港籍专业人士专业能力辐射范围。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基于实际薪酬水平提供个人薪酬跨境收付便利化服务。

(五)支持香港打造资产管理中心。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理财公司,依法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允许前海合作区将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债券品种拓展至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粤港澳大湾区主体投融资渠道。

(六)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支持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为香港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跨境办公以及香港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等迭代升级提供空间载体。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香港金融机构依法联动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提高相关国际业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

三、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跨境金融领域先行先试,强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七)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经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授权后,向其内地客户转发香港持牌金融机构发布的就港股通股票提供投资分析意见的证券研究报告(包括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注册为“注册机构”的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在境内开展跨境业务试点、承销熊猫债业务等,对相关业务明确相应监管政策。

(八)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依法利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等)平台进行融资及开拓海外业务,以及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优质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上市及进行融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前海合作区内期货公司在特定品种业务上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增信支持、内保外贷等。支持前海合作区内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

(九)加强深港债券交易合作与创新。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在香港直接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

(十)完善跨境保险业务。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支持前海合作区保险机构与香港保险机构合作开发针对合作区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险、养老险、航运险、信用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

(十一)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探索降低香港投资者准入要求。支持深港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合作区联动发展。优先支持在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安排下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获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质以及直接申请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在总量管理的基础上,允许灵活自主配置和更换投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资质的机构主体运作一年后直接申请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资质。明确香港投资者的非居民税收地位。

(十二)试点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建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二级交易市场,拓宽行业退出渠道,增强流动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十三)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依法合规拓展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的业务及功能,有序丰富交易品种,增强大宗商品定价能力。

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

(十四)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内地业务。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条件成熟的企业集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研发中心、科创中心、数据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十五)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在前海合作区实施更便利的货物贸易资金结算措施,对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实施更便利的资金收付措施。对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措施。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银行为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真实、合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允许前海合作区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在境外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探索运输发票网上核验,便利境内运费划转。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探索个人经常项目本外币收支一体化管理。允许前海合作区内居民个人在年度额度内,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跨境人民币汇款和收款业务。

(十六)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限制。境外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内商业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研究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含基金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ABS)跨境转让业务试点。

(十七)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路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允许在前海合作区开展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试点,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交易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允许前海合作区内商业银行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业务。便利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在真实业务背景下灵活开展跨境融资,放宽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境外放款限制,将放款上限比例由所有者权益的50%扩大至80%。

(十八)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前海合作区互通使用。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在前海合作区稳步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

(十九)拓展离岸账户功能。在账户隔离、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内稳妥开展离岸银行业务。扩大基于离岸银行账户(OSA)的离岸业务范围,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离岸银行业务专营机构或法人机构,为实体经济开展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

五、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培育以服务“扩区”后产业体系和中小微企业为导向的金融业态

(二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环境(包括与气候相关,下同)信息披露试点,探索深港互认的、统一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支持香港等地国际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鼓励香港等地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前海合作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绿色项目。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赴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和获取银行绿色融资,通过制定发布赴港发行绿色债券流程参考等方式,让更多企业掌握在香港发行债券的相关要求、主要流程和优惠条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鼓励深港绿色金融人才的培训和交流。

(二十一)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研究前海合作区内符合进出口与收付汇一致性要求的商业保理公司办理基于真实国际贸易背景的商业保理业务方案。支持前海合作区与香港联动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鼓励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十二)加大金融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再保险等业务,在业务范围内拓展支持领域,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港航产业投资基金,提升高端港航服务能级。

(二十三)支持开展科创金融试点。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科创企业开展海外融资和境外并购业务,引进海外技术。支持商业银行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科技支行,探索在资本占用、不良贷款容忍度、核销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与其子公司的协同作用,加强同外部投资机构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助力前海合作区内科创企业上市。

(二十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领先的深港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深化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沙盒”的协同联动,提升金融科技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

六、加强深港金融监管合作,探索与香港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健全跨境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五)建立深港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支持深港两地在前海合作区建立紧密的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协同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和跨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

(二十六)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发挥前海合作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法定机构运作优势。加强深港两地金融管理部门人员交流。开展监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探索开展相关试点项目。发挥前海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在金融领域“试验田”作用。

(二十七)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高标准建设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构建国际化、多元化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服务保障前海合作区实施国家金融战略,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金融支持前海合作区深化改革开放全过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按程序将前海合作区既有相关支持政策覆盖到前海合作区“扩区”后的全部区域。加大赋权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评估,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如遇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加强深港两地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支持前海合作区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本意见涉及港澳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开放和单独优惠待遇的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

(三十)加强人才保障。制定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的配套政策,着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既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中国国情的高层次金融人才。设立深港金融创新发展委员会,承办深港金融论坛,搭建深港两地金融界沟通对话、联系互动、交流合作的重要机制和平台,为深港金融合作提供咨询建议。

03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0个、规划公告1个、实施主体公示1个。

2、 东莞市工改工“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1个。

3、惠州市无。

04

行业动态

1、深圳:“政校企行”四方联动赋能,深圳锂电产业学院揭牌成立。

2月22日,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以及5家锂电龙头企业——贝特瑞、新宙邦、星源材质、欣旺达、海目星,合作共建的深圳首个新能源领域特色产业学院“深圳锂电产业学院”,在深圳市工业展览馆举行揭牌仪式。据悉,锂电产业学院三方将深度开展产教融合,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锂电产业学院建设成集人才培养、技术应用研发、社会人员培训于一体的,覆盖深圳、辐射全国的特色平台,打造锂离子电池材料与技术领域人才培养的“深圳模式”,促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深圳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深圳:2023年宝安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

2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宝安区区长王立德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今年宝安区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7%以上。报告指出,宝安今年突出抓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从十个方面激活深层发展动力。将坚持制造业立区之本,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向先进制造要动力——抢占战新产业新赛道的制高点,实现战新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努力打造“5+1”个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燕罗、石岩、新桥东、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四大市级先进制造业园区,全年整备土地344公顷以上,出台实施“1+3+N”产业政策体系,实施“龙计划”“星行动”,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以上、上市企业10家、独角兽企业8家以上。

3、东莞:2023年力争工业投资1250亿元以上。

2月21日,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召开。据了解,东莞2023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制造业当家,全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基础能力和竞争力。2023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为:规上工业增加值力争增长6%左右;力争工业投资1250亿元以上,增长15%以上;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电信业务量增长10%;建成5G基站4300个;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力争达到40家;完成“小升规”企业1500家,力争达到1800家;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以上。

4、惠州:惠东61宗项目集中签约动工投产,预计年产值超800亿元。

2月20日,惠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在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举行。据了解,2023年惠东县集中签约动工投产项目61宗,总投资1096.51亿元,预计年产值809.63亿元,年税收28.19亿元。其中,签约项目8宗、动工项目36宗、投产项目17宗。项目涵盖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农业文旅等重点产业领域,将为惠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05

产业金融

1、深圳:落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首批试点业务,累计授信额度超42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官方发布消息显示,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跨境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在深圳等10省(市)开展首批试点。在总局的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认真组织辖内试点银行参加系统测试,开展模拟操作,熟悉应用场景功能,并于试点首日正式上线跨境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截至2月21日,辖内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为10家外贸企业累计授信额度超过42.3亿元。

2、私募通数据周报:

本期(0220-0226)投资、上市和并购共94起事件,涉及总金额150.16亿人民币。从交易事件地域分布看,目前主要分布在广东省、浙江省和江苏省,占比为广东省19.1%,浙江省12.8%,江苏省10.6%。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IT、化工原料及加工;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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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美中嘉和(02453)个股概要股票价格最新资讯行情走势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称,因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中型股指数、小型股指数实施成份股调整,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发生调整并自9月8日起生效。 包括 $宜搜科技(02550)$、 $美中嘉和(02453)$、 $冠城钟表珠宝(00256)$、 $思派健康(00314)$、 $十月稻田(09676)$ 、金地商置(00535.HK)等在内的20只股票被调出jvzquC41yy}/njtjw:4dqv4uvqil197675
1.老唐实盘周记2023年6月10日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未来卖出股票后,所得货币和今天的港股通一样,还是在一个封闭的管道里流出流进,依然是以人民币形态回到你国内的账户里,它还是在岸人民币,并没有出境。 至于股息税,别做梦了。离岸人民币本来就是通过港股券商买入的,和此时用港币在港股券商里买入一样,本身就不经过中国税务局的手,没有那个20%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512<2385913696;=235=`39=64:625@3ujvsm
2.老唐实盘周记2023年5月20日云里雾里瞎折腾:基本没问题,但不是因为我们这些持有者的身份,而是由于腾讯本身是一家『外国公司』。我们是不是再要付、付多少股息税,是由我们的身份决定的,这与腾讯无关。比如港股通就是另外再付20%。 唐朝:补充,简单理解就是国内公司的净利润要汇给境外股东,税务局要收境外股东股息税,但因为税务局管不到境外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512;3287417955>883a71::9:7;650|mvon
3.美国忌讳14越演越烈,揭秘五大文化禁忌,惊悚揭秘不可不知的礼仪11月12日,沉寂多时的港股创新药迎来反攻,截至发稿,创新药含量100%的港股通创新药ETF(520880)场内价格涨逾3%,迅速上穿20日线,开盘不足半小时实时成交额超2亿元,交投活跃。 成份股多数走强,百济神州领涨逾7%,其近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单季度实现总收入14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劲增41%,创下历史同期新高。最大亮点jvzq<84o0j}bhvfnn0io1kzf17795B>0jvs
4.快科技资讯2023年01月10日Blog版资讯中心Google Play数据库显示,小米13 Lite搭载了高通骁龙7移动平台,这颗芯片采用三星4nm工艺,CPU为1个主频2.4GHz的A710超大核、3个2.36GHz的A710大核、4个1.8GHz的A510小核。GPU方面,骁龙7图形渲染速度相比骁龙778G提升了20%。 另外,既然小米13 Lite是Civi 2的国际版,那么该机将会拥有Civi 2同款的美颜技术。在这款手jvzquC41pg}t0v~ftk|ft|3eqo5cnxl142842:620jzn
5.2023年传媒行业中期策略AIGC从三个不同层次为内容产业赋能2023 年第一个交易日(1 月 3 日)至 6 月 2 日,恒生科技指数/恒生港股通指数区间跌幅分别达到 7.38/3.81%,同时期恒生指数跌幅 4.20%。港股互联网并未跟随 AIGC 浪潮,总体走势与中国宏观经 济复苏、美联储加息预期以及中美双边关系更加相关。 2023 年 1 月美国通胀持续放缓,中国经济活动在疫情快速过峰后边际jvzquC41dnuh0lxfp0tfv8hpfgy0c{ykenk0fnyckny03<8;86?:9
6.今天港股通开盘吗?2023年6月20日港股通股票可以交易吗?据了解,今日(2023年6月20日)为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全天正常开盘交易。 根据2023年6月17日披露数据,创新奇智(02121)、移卡(09923)、中远海能(01138)港股通持股占比增加值最大,分别增加0.54%、0.40%、0.33%;首控集团(01269)、浙江世宝(01057)、南方恆生科技(03033)港股通持股占比减少值最大,分别减少-1.12jvzquC41o0ypw}moqpkz0lto1i{qkjt1frly1;5452<05B6539?10qyon
7.上交所更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2023年将增加6个交易日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 岳玥)今日,上交所配套发布了《关于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实施时间的通知》,更新了2023年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明确了2023年6个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日期。 今日,两地证监会宣布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将于4月24日正式落地实施。为便于市场各方做好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的各项准备工作,jvzquC41yy}/eww0ep5{kkjp1iyqf87245634=4v42842;76a7873?8;:74tj}rn
8.这只港股通指数,分红率竟然超过8%了港股通港股内地金融图: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指数成份股分红方案 来源:wind,截至2023年12月20日 另外,如果和其他一些主流指数比较,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指数的分红率,甚至超过了红利指数。也大幅超过了恒生指数,沪深300和中证500。 图:几个主流指数的分红率 来源:wind,截至2023年12月20日 jvzq<84m0uooc7hqo0io1jwvkerfa:=2379::96a8d<279i;23?13>>d{0nuou
9.深交所明确2023年新增6个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日期财经聚焦财经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两地证监会宣布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将于4月24日正式落地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深交所同步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实施通知,深交所子公司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配套发布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明确2023年新增6个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日期,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jvzquC41yy}/vjnjcktfv7hqo1tfy|4hkpgoen4ipep04975/28.4=448::36:3j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