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财务同事对于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是很清晰,今年新出了什么政策?有哪些政策今年是延续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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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出台的政策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4. 残保金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5.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
6. 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02
2023年继续延续执行的政策
1.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5. 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6. 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7.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8. 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9. 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10. 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11. 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2. 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13. 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14. 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15. “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17. “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
18.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19.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22. 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23.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5. 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26.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7. 高校学生公寓印花税、房产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8. 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29. 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财小加提醒:最近各项财税政策频出,税收征管环境不断变换,财务人员一定要加强财税方面的学习,持续更新财税知识,这样才能及时规避风险、抓住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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