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荐股、操纵股票,这位微博大V被重罚。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份对大V非法荐股的处罚书。因操纵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两项非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没收、处罚款项共计9988万元。
据悉,涉事人是在微博拥有近40万粉丝的网络大V、原上市公司董事易伟。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户“易伟”,宣传其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易伟”账号微博内容包含对A股市场、各上市公司发展及股价走势看法,每篇微博均有多个粉丝转发回复。此外,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号“申尚趣”和“古北老江湖”,配合“易伟”微博账号传播投资理论和投资建议。
操纵股票盈利近2800万
易伟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共计盈利2797.06万元。
首先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间,易伟的账户组累计买入“三夫户外”1.94亿股,成交金额36.93亿元;累计卖出1.91亿股,成交金额36.20亿元。其中,易伟的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5%以上322天,占比10%以上273天,占比15%以上5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16.93%;易伟的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全市场成交量20%以上155天,占比30%以上61天,占比40%以上14天,占比50%以上4天。
此外,易伟存在故意影响“三夫户外”股票价格的情况。据证监会了解,易伟向其实际控制的春山新棠交易员李某、黄某华发布交易指令,安排交易员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和价格,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影响“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对于操纵股票的行为,易伟提出申辩意见。
其四,易伟以等于或略高于卖一价买入“三夫户外”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而非操纵。
其七,易伟的部分股票交易系受胁迫所为,且其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存在坦白情节和立功表现。
证监会认为:
其一,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其他主体与易伟具有共同操纵的故意和行为。
其二,易伟向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的内容和其控制账户组交易“三夫户外”的行为等直接表示出其具有操纵的故意。
其四,涉案账户组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三夫户外”,将股价拉抬后又进行大量反向交易,并且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行为符合操纵行为的特征。
综上,维持对易伟的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易伟操纵“三夫户外”违法所得2797.06万元,并处以2797.06万元罚款。
违法荐股收费2400万
除了操纵股票违法行为外,易伟还存在违法荐股行为。
3.通过微博公开提供投资咨询。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户“易伟”,宣传其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易伟”账号微博内容包含对A股市场、各上市公司发展及股价走势看法,每篇微博均有多个粉丝转发回复。此外,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号“申尚趣”和“古北老江湖”,配合“易伟”微博账号传播投资理论和投资建议。
对此,易伟提出申辩意见:
其一,违法主体并非易伟个人而是公司。
其三,调查未向付费会员调取证据,当事人提供的调查问卷表明付费会员并不认为易伟提供的服务属于证券投资咨询。
其四,截至证监会调查时,合计有13名会员退费,不应计入违法所得。
其五,本案不能适用《证券法》进行处罚,而只能适用《暂行办法》,但证监会并非《暂行办法》的适用主体。
证监会认为:
其一,易伟利用个人影响力招收付费会员,并非以公司名义,涉案行为亦无法体现单位意志,且违法所得最终归易伟个人所有,因此违法主体是易伟个人而非公司。
其二,易伟利用微博公开发布证券投资建议为招募会员进行宣传,之后每周定期向付费会员群发包含投资咨询建议的邮件,并与付费会员单独添加微信,通过私信或者朋友圈提供投资咨询建议。从整体来看,前述一系列活动构成证券投资咨询。
综上,维持对易伟的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易伟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违法所得2394.22万元,并处以罚款2000万元。
易伟是何人?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易伟,男,1971年11月出生,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山新棠)法定代表人。天眼查显示,易伟也是该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2020年10月,春山新棠旗下的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成为三夫户外第二大股东,2021年初,三夫户外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易伟成为三夫户外的董事。2021年8月,三夫户外披露了易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随后易伟辞去该公司董事一职。
此外,对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申尚趣”和“古北老江湖”账号,记者搜索微博发现,目前已无法找到“申尚趣”微博账号,“古北老江湖”账号显示有粉丝1.4万。同时,微博也设置为仅展示半年内的微博。